六部门:开展第三方借减税降费巧立名目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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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4-08 17:40

  中新网4月8日电 据税务总局网站消息,税务总局、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档案局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坚决查处第三方涉税服务借减税降费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从即日起至5月31日,开展第三方借减税降费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专项整治。

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简称营改增),增值税实现对国民经济三次产业全面覆盖。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统计显示,全面营改增试点一周年,该省企业累计减税464.88亿元,在全省122.46万户试点纳税人中整体减税面达98%。从减税绝对值看,货币金融服务、商务服务业、餐饮业等第三产业减税较多。图为纳税人办理业务。(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供图) /p中新社记者 钟欣 摄

资料图:纳税人办理业务。(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供图) 中新社记者 钟欣 摄

  《通知》指出,畅通服务收费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纳税人和各方面反映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等涉税服务乱收费问题,要迅速调查核实和处理反馈。在专项整治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及各省税务局在12366纳税服务热线设立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等涉税服务乱收费问题举报投诉专席。税务部门要对使用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等涉税服务的纳税人开展走访和调研,开展第三方服务满意度调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通知》要求,税务部门要立即组织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存在乱收费问题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对自查及专项整治中发现存在乱收费问题的,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整改落实到位。

  《通知》明确,税务部门对违规收取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打印、查询和交付等基础服务费用的,要迅速采取约谈、责令限期改正、降低信用等级、取消服务资格等方式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坚决予以整治。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等涉税服务规范明码标价,对投诉举报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及时查处。

  此外,《通知》还提到,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的备案管理,要求平台运营商向省税务机关备案运营商名称、技术方案、管理方案。对未按规定备案或者未如实报送备案信息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不得从事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服务,并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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