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份“集群注册”营业执照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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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14 03:33
海淀区率先试点免费住所政策 无办公场所、资金不足也能开公司
全市首份“集群注册”营业执照发出
企业创始人打印营业执照摄影/本报记者 袁艺
优化营商环境 北京在行动
本报讯(记者 王斌)今后,没有办公场所、资金不足,也能开公司。5月13日,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北京市首份以“集群注册”模式登记的营业执照。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海淀区在全市率先试点免费住所政策,与创业企业约定为期两年的使用期限,实现创业企业的“集群注册”,极大降低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或初创公司的创业成本,这也成为海淀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
开公司要有经营场地,然而对小微企业或初创公司来说,由于房租成本过高,经营场所成了创业“门槛”。为解决这一难题,海淀区率先试点,在区级创业平台推出可提供免费住所的孵化服务,平台和创业企业相互约定,使用期限为两年,实现创业企业的“集群注册”。目前,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和中关村创业大街列为全市首批“集群注册”平台试点运营单位。
按照规定,入驻企业原则上应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并且符合《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系列文件的通知》对首都十大高精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公布的产业、符合海淀区产业功能定位以及经联席会审议并通过的其他行业领域企业。
5月13日下午,北京思物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全市首家获利“集群注册”政策的企业,住所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6号1层0106-1室(集群注册,住所使用期限到2021年5月12日)”。“我们之所以选择在海淀区注册,除了看好海淀的创业环境外,主要还是在企业注册上方便快捷,节省时间。没想到在企业注册地址上还有惊喜,不仅免费提供,还能在家门口打印执照。”企业创始人告诉北青报记者。
据悉,如果随着在“集群注册”平台入驻的小微企业的发展,企业因行业、股权发生变化,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导致不再满足相关条件的,应当迁出“集群注册”平台或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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